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地址、服务处所等在发证地的县(市、区)范围内发生变更的,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,到居住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变更手续。
申报材料(提交如下第1项+第2项,或第1项+第3项,或第1项+第4项材料,同一证明事项罗列材料有多款的,提供其中任一材料即可;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,凭第1项材料和社区入户走访即可)
1 、申请人身份证明
(1)居民身份证原件(或居民户口簿)及复印件;
(2)近期免冠照片2张(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系统已经采录合格照片的可免于提供);
(3)代未满16周岁子女申领的,应当提交居民户口薄、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;随同父母以外的其他近亲属生活的,还应当提供其父母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。
(4)身份证丢失、未携带户口簿等特殊情况,由派出所社区利用网络查询平台,查证核实身份后打印查询情况代替身份证明材料。
2 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(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)
(1)自有住房的,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;
(2)租赁住房的,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;
(3)居住在机关、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,提供单位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居住情况证明;
(4)居住在近亲属家中,提供近亲属房屋的房产权证或他项权证、近亲属身份证及复印件;
(5)居住(租赁)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房屋,无合法有效产权证的,还应当提供该集体组织出具的房屋及居住情况证明。
(6)对确实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,社区开展实地调查,对确实在辖区居住且符合部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》条件的,社区出具调查报告,签署明确意见。
3 、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(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):
(1)经商办企业的,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;
(2)在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,可以提供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、单位工作证、职工名册、出入通行证等材料之一,能够证明劳动(劳务)关系存在的。
(3)受雇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居民个人从事劳务服务工作的,由雇佣人出具证明。
(4)通过网上平台能查询到就业信息的等其他,视为稳定就业证明。
(5)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有稳定收入的材料。
4 、连续就读证明 (学生申请办证,提供身份证明和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)
包括学生证,就读学校、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等。
1、申报: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;
2、受理: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;
3、审核:内部审核;
4、制证:内部制证;
5、领取: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。
蚌埠市局龙湖派出所
地址:蚌埠市龙子湖区
电话:(0552)3178110
蚌埠市东升派出所
地址:东升里15号
电话:(0552)3076743
长征派出所
地址:胜利西路
电话:(0552)4081498
梅桥派出所
地址:041县道附近
电话:(0552)4988110
蚌埠市东岗派出所
地址:解放二路
电话:(0552)3017276
光荣派出所
地址:纬一路8
电话:(0552)2044313
蚌埠市各区派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
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;不收费。